法制晚报讯 (记者 李洪鹏)今天上午,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第十次发布《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年度报告。报告显示,调查共监测到专门发布烟草广告的微信公众号133个,大致可分为国家及地方中烟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号、著名卷烟品牌公号、个人或零售终端为主体的公号等三个类型。
这些新媒体账号的名称有的看似与烟草没有直接关系,实际上不仅直接发布大量烟草品牌营销信息,还在日常推送中宣传“抽烟防病”等不科学信息,误导大众。
2016年9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的广告。因此,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烟草属于违法烟草广告。调查报告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除了对部分网络烟草广告(微信公众号)的烟草广告进行搜索调查,新探的此次调查,还在上海市、昆明市、武汉市、杭州市、贵阳市、成都市、渭南市7个城市,对1281家烟草专卖店、普通烟草零售点及学校周边100米烟草销售店进行了走访。
调查的7个城市148家烟草专卖店中,有烟草广告的109家,占调查总数的73.6%;普通烟草销售点共计588个,有烟草广告的197个,占调查总数的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