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3 月 30日丨比亚迪(002594,股吧)(002594.SZ)公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在境内外债券市场新增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500亿元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本议案项下的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REITs及类REITs产品、境外市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境内可交换债券、可转换成公司境外上市H股之可转换债券等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向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融资、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管产品融资等。
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则单笔发行本金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值美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拟转换的H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董事长在本议案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有权对上述融资事项进行审批,董事会不再另行出具转授权文件。
该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