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航一行做客《春城热线》,表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昆明市纳入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烂尾楼项目剩余项目,力争在2022年内化解完成。同时,民盟昆明市委会也编写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市烂尾楼清理化解的工作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当中表示,昆明市纳入化解计划的烂尾楼有112个,2020年至2021年共实现化解68个,44个计划需要在2022年实现化解,但这44个烂尾楼大多属于难啃的“硬骨头”。建议:综合利用国土、规划、金融、财政、司法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系统综合解决问题的“政策工具箱”。
建议指出,房地产的底层逻辑是金融,而金融的周期性和逐利性决定了开发企业的逐利目标和行为具有很高的风险。目前,昆明市的烂尾楼清理化解除在建设领域出台相应的政策外,还需要综合利用国土、规划、金融、财政、司法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系统综合解决问题的“政策工具箱”。
具体建议
严查涉嫌诈骗或抽逃资金行为
高位统筹,整合力量。目前昆明市烂尾楼化解的工作构架是基于“市级统筹、县区主责”的模式推进,化解工作主要由住建部门牵头,各辖区政府具体实施。但仅从住建部门的职责职能看,无法系统、完整、有效地提出解决所有问题的“政策工具”。建议一是市级层面要充分用好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资源,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研究加快司法程序和关键环节的路径,促进县区加快化解工作。调动自规部门积极性,发挥土地和规划调整的职能,根据烂尾楼项目具体情况,给予指标和性质的调整,形成“政策性工具箱”。充分发挥公安经侦部门的作用,对形式各样的涉嫌诈骗或抽逃资金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起到对开发企业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作用。
“一楼一策”针对性开展工作
加强研究,分类化解。大体来说,烂尾楼化解的行政“工具”有土地收回、土地用途调整、规划调整等;司法“工具”有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资产剥离、代建代管、业主自救等。每种“工具”使用的基础和条件各有不同,而每个烂尾楼的情况各不相同。一方面,不管是行政“工具”还是司法“工具”都需要涉及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主责部门牵头深入研究,以便于各县(市)区根据每个烂尾项目的具体情况调用一种或多种组合来开展化解工作。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针对不同的烂尾楼进行分类,做到“一楼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可注资购买用于保障房
多措并举,解决资金。建议加强与有实力、知名的资管公司或者机构进行对接,为资金需求方搭好桥梁寻找资金来源。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完善对失信企业的授信和个人按揭制度,帮助企业融资,帮助项目复工续建。加强与施工单位对接,利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复工。研究平台公司以“低评资产”或“涤除抵押权”的方式,注资购买项目或购买部分无债务实物资产,用于自身运营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
列黑名单限制在昆发展
加强监管,遏制增量。建议研究预警机制的建立,由金融部门和住建部门加强对在昆开发企业在股市、债市、证券市场、信托市场活动的信息收集,对企业披露信息和公开信息进行整理,对可能出现债务违约迹象,异常配股融资,股权出清,或者非公开市场融资等情况,及时内部预警,并利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和锁定项目资金、利润异常调动和调用。研究由市政府统筹下,银行等金融机构配合市级部门,在风险预警情况下,项目资金不出昆的风险防控措施,首先保证项目资金在项目内封闭运行。建议研究黑名单制度,有的企业被列为失信企业,但法人或委托别人重新注册公司,另行开发其他项目,这类企业或人员应该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不能在同个或不同领域再次在昆发展。(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