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消息,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披露自律处分信息。
根据披露,兴业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在承销发行工作开展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影响了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多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自律处分会议还考量了兴业银行曾于2020年5月因承销环节违规受到自律处分的情况。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兴业银行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