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温泉度假村消费,却意外发现自己成了别人手机屏幕上的“风景”。近日,据媒体报道,有女性顾客反映,到一度假村休闲娱乐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商家用镜头直播了自己泡温泉的过程及现场画面。
成为别人线上围观的对象,这位顾客的糟心遭遇不是个案。如今直播经济日益流行,越来越多的场景被搬进了直播间,以“被直播”为关键词搜索,健身被直播、吃饭被直播、剪头发被直播等,类似现象可谓比比皆是。
对商家来说,将直播镜头对准自家的营业场所,对消费过程沉浸式地线上展示,主打一个真实感,可以帮助商家进行营销引流,达到开拓客源、提升人气的效果。但同时这种直播也意味着,消费者成了商家引流的直播素材。如果没有事先告知,那么这种行为不只忽视消费者的感受和体验,更涉嫌侵犯其知情权和个人肖像权。
有观点认为,健身房、餐馆等营业性场所,本身就是公共空间,商家又有自主经营权,对着自家店铺直播是商家的自由。然而,这样的观点站不住脚。商家当然可以直播店内的消费环境,但一旦有消费者入镜,这种公开的直播展示,就有了商用的性质,利用了消费者的肖像权,这种行为理当征求消费者的同意,得到授权。而且对消费者来说,个人行动轨迹本身具有隐私属性,无论是健身、吃饭还是剪发,都是私密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商家事先没有告知就开启直播,本质上就是一种偷拍。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在一些地方性文件中,更是对“被直播”的现象进行了针对性的约束。如江苏《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提到,“未经同意公开视频,侵犯肖像应当担责”。
现实中,一些商家之所以冒着法律风险,对消费场景进行直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存在侥幸心理。直播中,有些商家的摄像头放置得比较隐秘,消费者很难察觉。他们人在现场,进入商家直播间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被直播出去往往浑然不知。这种信息不对称无疑助长了商家的底气。
对此,消费者要增强隐私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消费过程被商家擅自直播,要果断抗议投诉,在必要的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提升商家的侵权成本。同时,职能部门理应强化对直播经济的监管,加强对商家的普法教育,让它们意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商家之所以热衷直播消费场景,平台的鼓励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商家接受采访时就提到,“平台规则‘鼓励’室外场景。而且场景内人多的话,更容易获得平台的流量倾斜”。对此,直播平台应完善规则,明确直播营销的边界,而不能为了流量纵容商家偷拍消费者。
在消费者日益注重个人隐私和权益保护的今天,“不能把消费者当引流工具”,应该成为商家营销的基本共识。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隐私底线,消费者才能真正信任商家,放心大胆地去消费。(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