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天日结
出借银行卡供他人使用
出售支付宝以及相关的个人信息
躺在家里就能“收钱”
这轻松又赚钱的“美差”
会让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已成为位于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之后第三大适用罪名。一些在校学生易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的蛊惑,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银行卡、手机卡)以获取利益,沦为犯罪“工具人”。
4月17日下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麒麟区职教园区,公开开庭审理了韩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曲靖财经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曲靖农业学校部分学生代表共16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案件详情
2021年11月以来,20岁的被告人小韩为牟取利益,将其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及两张电话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并非法获利1500元。
经统计,小韩提供的三张银行卡交易流水高达430余万元,并经查证,交易流水中还包含有电信诈骗被害人崔某、王某被他人以谎称孩子住院需要医药费、加入粉丝群为由骗走的资金共707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小韩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小韩退缴的违法所得1500元,予以没收,收缴国库。
现场普法
“买卖电话卡、银行卡,将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种罪名,一旦触犯刑法,轻则,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重则,可能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员额法官张晋铭结合该起案件向旁听的广大师生进行现场说法,围绕构成“帮信罪”的行为、帮信罪的相关量刑、如何远离帮信罪、相关惩戒措施等内容展开详细讲解,教育引导学生们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牢记莫贪便宜,切莫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租售、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以免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
随后,干警们向同学们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反诈防骗”的法治宣传册,告诫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侵害,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老师、家长以及公安机关求助。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杨学勤 摄影报道
一审 杨茜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