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印发《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6年)》。
本细则围绕优化贴息标准、简化贴息流程、强化服务监管等三方面措施,助力江苏制造强省建设。要点如下:
·贴息对象:省内制造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均可享受本贴息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指工商登记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C制造业”项下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指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贴息范围:企业与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的部分可享受财政贴息(外币贷款可折算成人民币测算)。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贴息纳入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范围,即企业获得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中用于设备购置部分可享受财政贴息。
·上限控制:单个项目年度制造业贷款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含省级和市级贴息,下同)。同一企业多个项目符合制造业贷款贴息条件的,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企业年度制造业贷款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同时享受制造业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的,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贴息期限:弹性延长政策实施期限,稳定企业长期发展预期。本贴息政策暂定执行至2026年,2027年及以后政策将根据执行情况优化完善后发布。
据了解,江苏自2024年起实施以“免申”“直达”“普惠”为导向的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省内通过银行贷款实施设备更新的制造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设备购置贷款金额给予省市各1%贴息,贴息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政策支持力度大,兑付效率高,实施成效显著。
截至2025年底,省市联动下达贴息资金10.59亿元,带动合作金融机构向1672个项目发放贷款超千亿元,其中设备贷款725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投资活力。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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